全面深化改革進行時丨創新管理機制 走出“平潭監管”路子
2021-01-04 09:06:31 來源:平潭綜合實驗區融媒體中心平潭網1月4日訊(融媒體記者 林小玉)近日,省自貿辦通報了福建自貿試驗區第17批34項創新舉措評估結果,其中,實驗區衛生監督所推出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改革創新”舉措被定為全國首創。
2019年,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貿區“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的指示精神,實驗區衛生監督所大膽創新,在全國率先取消公共場所七類19種“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審批,允許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破解經營主體“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問題。
實驗區衛生監督所負責人林朱介紹,早在2018年8月,實驗區在推出取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審批這一舉措前,就已在全省率先簡化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程序,由審批制改為告知承諾制。通過調整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具體范圍,取消部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縮短審批時限,節省檢測開支,提高群眾辦事效率。
“2019年推出的這一創新舉措,是在2018年的基礎上所做的提升,本著‘先行先試’的原則,在‘證照分離’改革中進行的一次探索。”林朱說。
據悉,平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改革新舉措的最大亮點,是在全國率先取消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審批,調整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范圍,劃分風險等級,取消衛生檢測,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公共場所營業執照上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代替了原衛生許可證證號,錄入國家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平臺。
“取消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審批后,方便了不少,特別對像我們這樣在平潭有多家連鎖店的,如果要辦證需要耗費不少時間和精力。”平潭某連鎖美發機構經理金建榮說。
據悉,在取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審批的同時,實驗區衛生監督所還建立了公共場所衛生分級分類監管長效機制,將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具體范圍由原先的七類28種調整為七類19種,并按照風險等級管理分為一般風險場所和高風險場所。“取消審批,不表示不監管,反而要加大監管力度,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林朱說。
截至目前,該創新舉措已為平潭超400家經營主體提供便利,極大地釋放了市場活力。
責任編輯:劉春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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