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綜合實驗區貫徹落實2021年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報告整改方案
2022-08-09 18:48:04 來源: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決策部署,切實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力度,根據《福建省環境保護督察監察辦公室關于印發〈平潭綜合實驗區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報告〉的通知》(閩環督〔2022〕10號)要求,抓緊抓實抓細實驗區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推動實驗區生態環境質量持續鞏固提升,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提高實驗區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結合平潭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系統對標對表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對平潭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福建工作期間的重要理念、重大實踐。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以開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活動為抓手,在狠抓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上聚焦發力,確保取得實效,牢固樹立和落實新發展理念,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保持生態環境質量優良,著力提升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低碳綠色國際旅游島。
二、反饋問題整改措施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仍有差距
1.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壓得不夠實。個別領導干部對生態環境保護存在盲目樂觀思想,認為平潭綜合實驗區環境底子好,不需要使多大勁,在推進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時過分強調自然條件限制、財政投入困難,不敢動真碰硬。
牽頭單位:區黨工委管委會辦公室
配合單位:各片區管理局、區直有關單位
整改目標: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壓緊壓實責任、全力以赴抓實問題整改,以扎實的整改成效擦亮平潭的生態底色。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堅定不移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統領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以開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活動為抓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各級黨委(黨組)要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區黨校、行政學院要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黨員干部必修課,納入教學計劃,不斷提高黨員干部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自覺性,切實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進一步堅定高質量發展信心。
(2)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深入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環保”原則,落實好屬地責任和部門責任,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實驗區黨工委和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各片區管理局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每年向上級黨委和政府報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區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履行部門第一責任人職責,明確一名處級領導負責協調推動本系統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
(3)堅持問題導向,扎實推進突出環境問題整改。保持清醒頭腦,克服盲目樂觀思想,深刻認識實驗區當前在生態環境質量以及整改中存在的問題短板,緊緊圍繞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壓實整改責任,明確整改要求、措施、時限。發揚斗爭精神,克服畏難情緒,加大整改力度,堅決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從根本上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不斷提高優美環境給人民群眾帶來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2020年公眾生態環境滿意度排名全省末位。
牽頭單位:區經濟發展局
配合單位:區宣傳影視部、資源生態局、交通建設局、農業農村局、各片區管理局
整改目標:2022年公眾環境滿意度排名爭取全省中游。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加強與省直相關部門銜接溝通,全面及時了解我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省上考評體系中的工作短板,做好針對性整改。
(2)落實部門工作職責,區經濟發展局、資源生態局、交通建設局、農業農村局及各片區管理局針對飲用水質、綠化、河流湖泊水質、噪音污染防治、政府環保方面工作及生態環境變化感知等省環境滿意度調查中的短板加大工作力度、夯實整改措施,提升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獲得感。
(3)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加強實驗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相關舉措及亮點成效的宣傳,提升社會群眾及企事業單位知曉度,凝聚全島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共識,提升公眾生態環境滿意度。
3.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書考核流于形式,2020年4個片區未經實際考核直接定為優秀;2021年4個片區責任書內容完全一致,未針對各片區實際情況提出個性化考核要求。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配合單位:各片區管理局
整改目標:自2022年起,對4個片區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書實施差異化考核。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2022年起,每年對照省上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書,結合各片區管理生態環境實際情況,個性化制定4個片區環保目標責任書。
(2)每年對照省上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書考核細則,結合實驗區機構設置實際及職責分工,制定年度環保目標責任書考核方案并實施個性化考核。
4.生態紅線保護意識不強。2019年,區漁業主管部門牽頭開展《養殖水域灘涂規劃》修編工作,將位于生態紅線內的山岐澳、壇南灣、長江澳等禁養區下調為限養區,造成山岐澳中國鱟海洋特別保護區、海壇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核心區存在大量水產養殖,生態功能區保護力度減弱。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配合單位:區旅游文體局、資源生態局、各片區管理局
整改目標:加強生態保護區保護,規范開發建設活動。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對海壇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實行分級保護,科學開發。根據專家評審意見,進一步優化管控,合理布局海區養殖,推廣生態型養殖和健康養殖技術,主要開展貝藻類等不投餌生態養殖。
(2)嚴格按照山岐澳中華鱟保護區海洋功能區劃海域管理要求,根據生態環境及資源特點,適度開展生態養殖、生態旅游、休閑漁業和海洋教育宣傳活動。
(3)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片區具體負責,推動生態保護區海上養殖轉型升級,建設環保型養殖設施。
5.《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在風景名勝區內建設畜禽養殖場。但督察發現,海壇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違規保留生豬存欄量達5.5萬頭的福建陽光農業集團有限公司。位于禁養區內的福建省綠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應于2020年底完成搬遷,但至今仍有2.3萬羽蛋雞存欄。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配合單位:君山片區管理局、旅游文體局、資源生態局、執法應急局
整改目標:加強生態保護區保護,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依法處置海壇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保護線范圍內的養殖設施。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君山片區管理局、旅游文體局、執法應急局、資源生態局配合,摸清海壇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保護線范圍內養殖設施情況,制定整改處置方案,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2)加快推進禁養區內蛋雞廠搬遷。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君山片區管理局、執法應急局配合,2023年12月底之前完成福建省綠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搬遷工作。
6.飲用水安全風險隱患突出督察發現,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隔離圍網人為破壞問題突出,釣魚、放牧等現象時有發生。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配合單位:金井片區管理局、海壇片區管理局、區自然資源服務中心
整改目標:進一步完善隔離圍網,加強巡查管護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區資源生態局、自然資源服務中心負責實施三十六腳湖水源一級保護區隔離圍網完善改造項目,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2)區自然資源服務中心于2022年7月底前完善三十六腳湖保護區日常管理機制,細化績效考核制度,加強三十六腳湖保護區巡查管護,提升工作效能。
(3)金井、海壇片區管理局加強對三十六腳湖保護區村民宣傳引導工作,提高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及時勸導制止釣魚放牧等行為。
7.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控制區范圍劃定工作嚴重滯后,導致地下水開采分區差價征收管控措施無法實現。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配合單位:區財政金融局、農業農村中心
整改目標:開展地下水保護規劃,劃定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控制區范圍。
整改時限:2023年5月31日
整改措施: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區農業農村中心具體負責,加快推進實驗區地下水保護規劃編制及報審工作,劃定實驗區地下水禁采區(地面沉降控制區)、限采區和開采區范圍。
8.農村飲用水源地君山水庫生態環境整治工作滯后,畜禽散養問題突出。
牽頭單位:君山片區管理局
配合單位:區資源生態局、農業農村局
整改目標:完成君山水庫生態環境整治。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君山片區管理局牽頭,資源生態局配合,在君山水庫周邊設立物理隔離防護圍網,設立標志標牌,同時加強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2)君山片區管理局加強對君山水庫周邊區域監管巡查,防止畜禽進入水庫保護區。
(3)區農業農村局加強君山水庫周邊畜禽養殖指導,引導群眾規范養殖。
(二)污染防治攻堅戰不夠深入
9.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2021年全區監測的20個斷面劣V類水質比例高達40%,全年僅有2個斷面未出現劣V類水質,蘇澳鎮入海河流和澳前鎮玉井溪歷次水質監測均為劣V類。蘆北溪、玉井溪、六橋溪現場監測水質均屬重度黑臭。2019年以來全區共排查各類入海排放口207個,監測129個,超標74個,占比57.3%,2021年黨政目標責任書要求開展入海排放口分類整治試點,但至今仍未啟動整治,現場抽查澳前北路與環島路交叉處涵洞、平潭海洋氣象預警中心北側排污口等2處排口,水質監測結果均為劣V類。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配合單位:各片區管理局、區河長辦、交通建設局、農業農村局、城市發展集團、省水投(平潭)水務公司
整改目標:2022年完成20%以上入海排污口整治,2023年完成工廠化水產養殖排污口整治,到2024年20個斷面劣V類水質比例下降到20%以內,到2025年基本完成20個斷面消除劣V類水質和全海域入海排污口整治。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區交通建設局牽頭,海壇片區管理局、城市發展集團、省水投(平潭)水務公司配合,區城市發展集團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對玉道再生水廠服務范圍管網排查整改,確保污水應接盡接,不外排玉井溪。省水投(平潭)水務公司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玉道再生水廠修復和調試,并確保正常運行。
(2)區資源生態局牽頭,各片區管理局、區交通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配合,分批開展河長制河流水質提升工程;其中,2022年底前對蘇澳鎮入海河流、蘆北溪、六橋溪開展排查,針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制定分類處置方案。
(3)區資源生態局牽頭,交通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海壇片區管理局、君山片區管理局配合,2022年先行開展玉井溪、澳前北路與環島路交叉處涵洞和平潭海洋氣象預警中心北側排污口的整治。
(4)區資源生態局牽頭,各片區管理局、區交通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配合,2022年開展全區入海排放口現狀復核工作,并根據復核情況制定全區入海排放口整治工作方案,2023年起分期分批推進分類整治。
(5)區河長辦牽頭,各片區管理局負責,進一步落實河長制,加強巡查管護,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實現河流“長制久清”。
10.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建筑施工工地“六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施工揚塵問題突出,君山片區海峽瀝青拌合站基建、海壇片區魯能公館房地產、金井片區美麗之冠酒店等項目均存在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單位:區交通建設局
配合單位:區執法應急局
整改目標:落實建筑施工工地“六個百分百”,提升改造施工圍擋,規范物料堆放覆蓋,落實有效的施工防塵降塵措施。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加強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檢查,2022年9月底前督促海峽瀝青拌合站、魯能公館房地產、美麗之冠酒店等項目業主完成施工圍擋改造提升,安裝設置霧炮機和噴淋系統,落實土方開挖濕法作業和工地車輛出場沖洗干凈,并對施工場地內裸土進行覆蓋。
(2)結合全區交通與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大檢查,強化對施工工地揚塵治理問題的督查,對相關項目施工揚塵問題未及時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11.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亟待加強,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落實不到位,多處基建項目現場施工機械冒黑煙問題嚴重。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配合單位:區交通建設局、農業農村局、公安局、各片區管理局
整改目標: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落實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區資源生態局牽頭,區農業農村局、交通建設局,各片區管理局配合,2022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常態化登記管理。
(2)區資源生態局牽頭,區農業農村局、交通建設局,公安局各片區管理局配合,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依法對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或者未按照規定安裝、更換污染控制裝置“冒黑煙”等涉嫌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嚴厲查處非道路移動機械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1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滯后。平潭綜合實驗區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進展緩慢,截至2021年底,應開展調查的27個地塊仍有26個未完成調查。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配合單位:區自然資源中心
整改目標:完成歷史遺留的26個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區資源生態局牽頭,區自然資源中心負責委托第三方組織開展26個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2年8月底前完成第一階段任務,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第二階段任務。
(2)加強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內部管理聯動,在收儲(收回)土地用途變更為“兩公一住”時,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
13.污泥處理中心運行效率低,項目設計處理規模為60噸/天,建成后實際日平均處理能力僅約16噸/天。而城區污水處理廠污泥產量約25噸/天,處理能力缺口導致污水處理廠大量污泥堆積,截至此次督察,仍有約300噸污泥無法外運處置。
牽頭單位:區交通建設局
配合單位:區城鄉交建中心、省水投(平潭)水務公司
整改目標:提升污泥處理中心運行效率,提高污泥處理中心日處理能力,做到污泥日產日銷。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加快開展污泥處理中心第三方運營單位招標采購工作,確定專業的運營單位。
(2)督促運營單位加大人員、物資等要素投入,提高污泥處理中心日處理能力,清除存量積壓污泥,做到新增污泥日產日銷;加強日常監管,制定運營考核細則,定期開展考核,督促運營單位做好污泥處理中心運營管理工作。
14.固體廢物處置問題突出。建筑垃圾監管機制不健全,未對建筑垃圾管理進行明確的職責分工,造成垃圾隨意傾倒現象嚴重,城區和平大道、海霞中路、誠意路、天山東路等多處存在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在誠意路甚至發現垃圾處理公司就地非法掩埋垃圾約800噸。平潭建筑材料循環再利用項目年處理建筑廢料能力達50萬噸,但2021年5月至督察時只接收處置約1萬噸,與建筑垃圾隨意傾倒現象形成巨大反差。
牽頭單位:區交通建設局
配合單位:各片區管理局、區公安局、資源生態局、執法應急局、城鄉交建中心
整改目標:出臺《平潭綜合實驗區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健全建筑垃圾監管機制,明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職責分工;開展涉及建筑垃圾處置違法行為的執法檢查,加大對隨意傾倒、非法掩埋垃圾行為的處罰力度;摸排清理轄區內違法傾倒的建筑垃圾,確保建筑垃圾應收盡收。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區交通建設局牽頭,各片區管理局具體負責,于9月底前摸清轄區內非法傾倒的建筑垃圾底數,2022年底前完成轄區內存量建筑垃圾清理。
(2)建立監管機制,區交通建設局于2022年12月底前出臺《平潭綜合實驗區建筑垃圾管理辦法》,明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職責分工。強制要求建筑垃圾運往符合規定的建筑垃圾處理企業進行處置。
(3)各片區管理局建立日常巡查機制,區執法應急局加強開展隨意傾倒建筑垃圾行為的執法檢查,加大查處違法投放、運輸、消納建筑垃圾行為的力度。
15.《福建省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平潭綜合實驗區應在2020年底前加緊新建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但截至此次督察,建設仍無實質性進展。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配合單位:區社會事業局、交通建設局、行政審批局
整改目標: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主體工程。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因地制宜,科學選型。結合實驗區醫療垃圾產生和收集狀況、生活垃圾處置設施情況等實際,參照《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環境工作簡報》(2021年第1期)醫療廢物處理設施技術選型建議,確定依托平潭北厝垃圾焚燒發電廠協同處置醫療廢物,采用“高溫蒸汽消毒處理+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焚燒處置”技術。
(2)倒排工期,掛圖作戰。2022年7月底前完成項目可研、方案設計等前期手續,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建設。
(三)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突出
16.海域使用管理不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必須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平潭綜合實驗區要求,水域灘涂養殖證申請時須提供海域使用權證。但督察發現,2019年以來全區辦理的112本水域灘涂養殖證僅有5本取得海域使用權證,區海洋主管部門對無海域使用權證從事養殖的情況監管不到位,嚴重影響養殖用海秩序。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配合單位:各片區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局,行政審批局、平潭海警局
整改目標:妥善解決養殖用海歷史遺留問題,依法審批新增養殖用海,漁業養殖用海合法規范。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實現持證養殖。
整改措施:
(1)海警、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等執法機構加大海域巡查力度,強化行政執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養殖用海。
(2)區資源生態局強化漁業養殖用海管理,牽頭研究出臺實驗區養殖用海改革實施方案,制訂具體工作措施,妥善解決傳統養殖海區的養殖用海歷史遺留問題,引導新增養殖用海用于現代漁業發展。
(3)區農業農村局嚴格執行《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辦法》(農業部2010年第9號令)有關國家所有水域灘涂的發證登記要求,依法依規發放水域灘涂養殖證。
17.《平潭綜合實驗區海上養殖轉型升級行動方案》明確,2021年應完成改造傳統養殖漁排3.5萬口。但截至此次督察,僅完成1.41萬口傳統養殖漁排改造,占全年任務數40.29%,嚴重滯后。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配合單位:各片區管理局
整改目標:貫徹落實海上養殖轉型升級行動方案,完成年度任務目標。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推進
整改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片區管理局具體負責,細化工作措施,加快推進海上養殖轉型升級工作。
(2)加強宣傳引導。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宣傳引導,積極向漁民、養殖戶普及相關知識和政策,做好技術指導服務。
18.海漂垃圾治理不力。傳統養殖漁排在用的泡沫浮球產生大量漁業垃圾,2021年平潭綜合實驗區漁業垃圾面積占海漂垃圾總面積94.42%。經監測,2021年平潭綜合實驗區重點岸段海漂垃圾平均分布密度為475.70㎡/km,同比上升53.23%,與省里要求同比下降8%以上目標相距甚遠,不降反升。海上環衛隊伍建設進度在全省排名墊底,除龍王頭等景區外其余區域均未實現垃圾常態化清理保潔。君山片區大澳村海灘、南松溪入海閘口周邊存在大量海漂垃圾。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配合單位:各片區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局、交通建設局、旅游文體局、自然資源服務中心,文旅發展集團
整改目標:加強源頭垃圾治理和末端清理保潔,重點岸段海漂垃圾平均分布密度達到省下達目標要求。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區資源生態局加快推進非景區海上環衛隊伍建設,在2022年5月底前實現全區海漂垃圾清理保潔常態化、全域覆蓋。
(2)區旅游文體局、文旅發展集團負責,進一步加大景區岸線海漂垃圾清理保潔工作力度。區資源生態局負責,督促非景區現作業單位增加保潔人員,形成重點岸灘工作清單,采取無人機航拍、視頻監控、考評等手段,加大對海漂垃圾清理工作的監督;各片區管理局負責,加強對非景區作業單位的日常檢查督促和考核評分。
(3)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片區管理局具體負責,持續推進海上養殖設施改造工作,妥善處置淘汰上岸的養殖設施(木材、泡沫等),同時加強宣傳引導,有效制止養殖群眾向海里隨意丟棄垃圾的行為。
19.船舶及碼頭污染防治體系不健全。海上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和處置未形成閉環管理,電子聯單制度未有效落實。
牽頭單位:區交通建設局
配合單位:平潭海事局、區資源生態局、福州港口發展中心平潭港務站
整改目標:強化船舶污染物接收作業監管,推動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和處置形成閉環管理,開發建立船舶污染物電子聯單系統。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強化船舶污染物接收作業監管,督促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落實好主體責任,落實安全和防治污染措施。
(2)嚴格執行《平潭綜合實驗區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單制度》,通過聯合監管機制,督促相關配合單位對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各環節實施有效監管,實現對船舶污染物的多元共治,形成管理閉環。
(3)開發建立平潭綜合實驗區船舶污染物電子聯單系統,簡化聯單流轉程序,提升船舶污染物轉移處置監管效能。
20.未制定海域船舶污染應急預案,《海上危化品應急處置手冊》編制內容照抄照搬其它地市。海上溢油清除能力重點項目應于2020年底前建成,至今尚無實質性進展。
牽頭單位:平潭海事局
配合單位:區交通建設局、資源生態局
整改目標:完善平潭海域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機制,進一步提升平潭海域船舶污染應急反應能力。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成立《平潭綜合實驗區海域船舶污染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平潭綜合實驗區海域船舶污染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整合平潭轄區海上應急力量資源,健全平潭海域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機制。
(2)加強同福州海事局的交流協作,緊密依托福州國家溢油應急設備庫、福清溢油應急設備庫,暢通跨轄區調派溢油應急處置力量及設備渠道,提升平潭轄區海上溢油應急處置能力。
(3)組織編制《平潭綜合實驗區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應急能力建設規劃(2021-2025年)》,優化調整海上溢油清除能力建設項目,推動平潭綜合實驗區防治船舶污染應急能力水平提升。
21.金井碼頭污水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污水經簡單處理后溢流進入雨水管網排入海域。
牽頭單位:區交通建設局
配合單位:區城市發展集團、省水投(平潭)水務公司
整改目標: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管理,確保污水不排海。
整改時限:2023年6月30日
整改措施:
(1)建設港區泵站,將金井碼頭內部收集的污水提升至市政污水管網。
(2)督促碼頭運營企業加強內部污水處理設施管理,確保設施正常運轉。同時排查內部管線,確保污水不溢流入海。
22.看澳、雄鷹、長泰等3家修造船廠含油廢水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入周邊海域。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配合單位:蘇平片區管理局、金井片區管理局、區經濟發展局、執法應急局
整改目標:加強執法監管,嚴肅查處企業違法行為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開展相關造船廠集體約談工作,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處置設施正常運行,指導修造船廠建立依法安全處置含油廢水機制。
(2)將看澳、雄鷹、長泰等3家修造船廠納入重點檢查對象,定期組織執法人員對3家修造船廠含油廢水處置情況開展現場核實檢查,依法查處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
23.生態修復項目進展滯后。君山片區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總投資4.69億元,其中中央資金支持3億元,已于2021年4月下達,實施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建設,截至此次督察,仍未動工。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配合單位:君山片區管理局、區財政金融局
整改目標:加大項目推進力度,力爭按期完成項目建設。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分工,梳理各節點環節,強化與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對接,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加速推進項目建設進程。
(2)強化施工組織管理。君山沿岸海岸整治修復子工程已于5月底進場施工,力爭大澳灣海岸帶生態修復子工程、裕藩灣海岸帶生態修復子工程6月底前確定施工單位。掛圖作戰,加快施工進度,力爭今年年底完成整個項目。
24.風電開發利用有待規范。長江澳海上風電、大練海上風電、平潭海峽公鐵兩用大橋照明工程分散式風電等3個海上風電項目有待規范。
牽頭單位:區經濟發展局
配合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整改目標:按照省上安排,完成相關問題調查及處理,不斷規范風電開發利用工作。
整改時限:持續推進
整改措施:
(1)按照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有關海上風電項目用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要求,開展風電項目用海后評估,并嚴格組織專家評審,及時上報評估報告及專家評審結論,待上級自然資源部門審查明確具體意見后按要求開展用海整改工作。
(2)開展3個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調查,嚴肅查處違法用海行為。
(3)在今后風電項目用海過程中,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嚴格依法依規用海。
25.風力項目噪聲污染控制不到位,近年來投訴不斷。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配合單位:蘇平片區管理局
整改目標:強化風電項目噪聲污染管控力度,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加強風電項目噪聲監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依法查處風電項目噪聲違法行為。
(2)做好群眾信訪化解。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耐心細致做好解釋說明和宣傳引導,做好群眾信訪化解和維穩工作。
(四)部分督察問題整改不嚴不實
26.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重量輕質”。第一輪中央督察指出平潭綜合實驗區存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問題后,全區先后新建4座再生水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1.5萬噸/天,新建污水管網約150公里。但管網建設缺乏統籌規劃,“斷頭管”問題突出,據區交通建設局統計,污水主干管網有多達8處關鍵節點未聯通,導致蘇平、金井等多處區域污水至今無法接入新建污水處理廠。竹嶼湖再生水廠試運行1年多以來,因水量少、出水水質不穩定始終無法開展驗收;壇南灣再生水廠因配套管網不全至今仍未能開展進水調試;金井灣再生水廠2018-2021年污水處理負荷率均不足15%。再生水利用效率較低,東溪末端濕地建成后至今未投入使用,中水管網缺乏統一規劃,不成體系,無法發揮作用。
牽頭單位:區交通建設局
配合單位:區資源生態局、城市發展集團、省水投(平潭)水務公司、平潭碧水源水務有限公司
整改目標:推動污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打通6處市政污水斷頭管網,新建8座污水提升泵站,實施污水主干管網關鍵節點聯通;完成竹嶼再生水廠、壇南灣再生水廠、東溪末端濕地公園運營調試,督促運營主體加強對污水處理廠日常管理,確保穩定運行;完成全區市政排水管網溯源排查,推動污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提高各污水處理廠負荷率;完成污水專項規劃修編,完善中水管網體系建設,推進水資源有效循環再利用。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區交通建設局牽頭,區城鄉交建中心、省水投(平潭)水務公司具體負責啟動市政污水管網溯源排查,并根據污水溯源排查結果,全面實施正本清源工程,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2)區交通建設局牽頭,省水投(平潭)水務公司具體負責,實施興港東路與吉厝路、井邊東路與澳前路等斷頭管網接駁6處,建設南島泵站、五埕泵站、港區泵站、壇南灣2號泵站、壇南灣3號泵站、紫蘭泵站、光裕泵站、吉祥路臨時泵站等8個污水提升泵站,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3)區交通建設局督促責任單位制定運營調試工作方案,實施掛圖作戰,緊盯時間節點,確保各再生水廠、濕地公園運營完成調試工作,進入正式運營。2022年8月底前完成竹嶼再生水廠環保驗收;2022年8月底前完成壇南灣再生水廠環保驗收;2022年7月底前完成東溪末端濕地公園環保驗收。
(4)區資源生態局負責修編污水專項規劃,完善中水管網體系規劃,助推中水資源有效循環再利用。
27.農村污水治理工程效用低下。督察發現,已建成的農村污水治理項目未有效落實運維機制,效用低下。抽查發現,嶼頭鄉等5個鄉鎮9座污水處理站僅有1座正常運行,管網不同程度存在管網堵塞、污水溢流等問題。
牽頭單位:區交通建設局
配合單位:各片區管理局、區城鄉交建中心、省水投(平潭)水務公司
整改目標:加大人員、物資等投入,排查嶼頭鄉等5個鄉鎮9座污水處理站及配套管網存在的問題,及時修復,推動9座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修訂完善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養護考核辦法,加強鄉鎮生活污水處理站日常養護考核,確保全區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轉。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推進
整改措施:
(1)區交通建設局牽頭,區資源生態局配合,區城鄉交建中心、省水投(平潭)水務公司具體負責,開展全區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問題排查,并分別組織對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鄉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進行修復,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轉。
(2)區交通建設局牽頭,修訂完善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養護考核辦法,細化考核方案,提升養護考核工作的精細化水平。
(3)區交通建設局加大考核力度,強化過程管理與結果導向相結合,進一步提升養護成效。由各片區管理局負責進一步發揮屬地鄉鎮的監督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轉。
28.部分在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農村戶廁改造僅埋設三格化糞池但出水未接入管網,收集率較低;部分已建成管網由于位置偏高無法接管,群眾反應強烈,蘇平片區下蘇澳村僅18.4%的新裝化糞池能夠接入污水管網;二期工程仍未按要求落實“建管一體、區域一體”,干管和接戶管網設計不銜接問題依然突出。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社會事業局
配合單位:各片區管理局、區交通建設局、農業農村局、省水投(平潭)水務公司
整改目標:以城鄉污水處理一體化為契機,整體系統解決干管和接戶管網設計銜接,全力推進農村戶廁接管工作,力爭2022年底接戶率達70%。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區資源生態局、社會事業局牽頭,各片區管理局具體實施,組織力量開展摸底工作,6月底前全面摸實摸清農村戶廁改造情況及戶廁接管情況,明確農村戶廁接入污水管網存在的問題和納管銜接改造的方向。
(2)各片區管理局結合本轄區具體實際,對可接納入主管但仍未納管的戶廁,按照“一村一策、一戶一策”,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間表、路線圖,切實將責任落實到村、落實到人,全面加快推進農村戶廁接管,做到“應納盡納、應接盡接”,確保農村戶廁接管工作按時完成。
(3)區資源生態局、社會事業局、交通建設局、農業農村局等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能,加大對片區、行政村戶廁接管的指導檢查力度,對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及時給予幫助指導。
29.水產養殖問題突出。第一輪中央督察整改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超規劃養殖清退。平潭綜合實驗區未有效落實長效監管機制,非法水產養殖回潮明顯。石牌洋、金井-猴嶼、澳前、竹嶼等4個禁養區均存在多處水產養殖,部分非法水產養殖甚至侵占漁港碼頭,影響航道通行安全。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要求,2019年底前應實現水產養殖尾水處理后排放,但目前45家已發證陸地水產養殖場僅1家配套尾水處理設施。福建省興海富民發展有限公司養殖尾水監測結果顯示,無機氮、活性磷酸鹽分別超標10.6倍和4.5倍。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配合單位:各片區管理局、區資源生態局、交通建設局、執法應急局、平潭海事局、平潭海警局
整改目標:持續加大對禁養區內養殖回潮打擊力度,2022年底前完成海上禁養區養殖回潮清退。推進陸地水產養殖尾水整治。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推進
整改措施:
(1)進一步建立健全長效管控機制。區農業農村局牽頭,8月底前完善長效管控機制,進一步明確片區、區直部門職責,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落實”的處置機制。各片區負責加強源頭管控,農業農村、資源生態、公安、交建及海事、海警和海洋與漁業等執法機構根據職責強化監管,嚴防養殖回潮。
(2)開展養殖回潮整治。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片區管理局、資源生態局配合,核實梳理禁養區養殖現狀,實施分類處置。2022年12底前完成海上養殖回潮清退。逐步推進部分因歷史圍海建設形成的池塘養殖處置工作。
(3)開展陸地水產養殖尾水整治。區資源生態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局,按照國家、省有關部署,推進養殖尾水排放整治;區農業農村局于2022年底前完成規模以上水產養殖主體(福建省興海富民發展有限公司)尾水處理后排放,完成省海洋與漁業局下達的6個水產排放口水質監測工作。
30.非法圍填海屢禁不止。2017年國家海洋督察反饋,平潭綜合實驗區在金井灣原鹽場海域范圍內違規直接辦理22本土地證,涉及188.75公頃。2017年以來,在問題未整改到位的情況下,平潭綜合實驗區在鹽場范圍內又直接發放14本土地證,涉及47公頃。2017年以來共立案查處33起圍海、填海、構筑物用海等涉海違法案件,分別處以罰款并責令恢復海域原狀,截至此次督察,僅1起案件已恢復海域原狀,其他32起未恢復海域原狀,涉海違法案件查處不到位,以罰代管,非法圍填海屢禁不止。
牽頭單位:區資源生態局
配合單位:各片區管理局、區行政審批局、執法應急局、農業農村局、平潭海警局
整改目標:強化岸線海域巡查,嚴肅查處違法用海行為,確保違法新增圍填海零增長。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推進
整改措施:
(1)在項目規劃選址階段,嚴格項目選址用海審查,嚴禁在海域范圍內直接辦理土地證。嚴格執行海洋功能區劃、新修測海岸線與原有海岸線之間區域管控的有關要求。
(2)加快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進程,積極對接上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加快金井灣幸福洋歷史圍填海處理方案備案進程。
(3)規范海域使用管理,強化涉海項目事前指導,事中事后監管,海警、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等執法機構加大海域巡查力度,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用海。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片區管理局、區直有關單位要站位全局,保持清醒頭腦,深刻認識實驗區當前在生態環境質量以及整改中存在的問題短板,克服盲目樂觀思想,扎扎實實推動整改,把抓實問題整改作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忠誠擁護“兩個確立”,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深化思想認識,提高行動自覺,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實處。要堅決扛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政治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舉措,確保整改任務按序時進度、按質量要求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護好平潭生態環境“真寶貝”,擦亮國際旅游島的生態底色。
(二)抓實問題整改。各片區管理局、區直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主要領導要堅決扛起本地區本部門督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整改工作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辦,真正把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要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緊盯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反饋問題和交辦信訪件,第一時間查明原因,研究制定相應整改方案,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時限、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切實做到目標明確,措施可行,標準統一。對于一些能立即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對于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問題,要細化階段性整改任務,掛圖作戰,穩步扎實推進,逐步消化問題。
(三)健全工作機制。各片區管理局、區直有關單位要結合“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活動,扎實高效做好整改工作,嚴格落實交賬銷號制度,做到整改驗收一個、交賬銷號一個,推動形成解決問題長效機制。要強化協同作戰,聚焦整改工作重點,協同攻堅、協作配合、協力推進,形成推動整改的強大合力,確保問題整改到位,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要強化督查考核,對問題整改不力,存在拒不整改、相互推諉、表面整改、假裝整改和敷衍整改等整改責任不落實的,在黨政領導生態環保目標責任書和綠色發展考評中予以扣分,情節嚴重的,將問題線索移送區紀工委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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